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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年內連歇4家 北縣救護車公司僅存2家

自行政院衛生署89年公佈「民間救護車機構管理辦法」後,臺北縣陸續有6家救護車公司設立,在高峰時期,所有民間救護車公司之救護車數量更達50餘輛,約佔本縣救護車總數量的1/4。然因大環境因素及公司經營的方式不同等因素於97年間紛紛歇業,其中1家負責人甚至不知去向,由縣府主動公告註銷其開業許可,目前北縣僅剩2家民間救護車公司仍繼續營運。

北縣衛生局表示,由於轄內醫院醫療品質提升,民眾轉診訴求降低,故使用救護車轉診率可能隨之下降,如臺北縣立醫院努力爭取升格優等區域醫院,由95年的779人次轉診降低至97年402人次,另馬偕紀念醫院淡水院區因新院區擴建完成,轉診人數也由95年之39人降至97年的7人;再者因經濟不景氣民眾荷包縮水,也可能對於每趟1200元以上的轉診費用感到吃力,於是改以就地醫療,取代以往跨區就診;另部份救護車公司係股東合作經營模式設立,但經年累月下來,股東間因經營理念不合等因素故不再繼續經營,以北縣為例,現存的2家民間救護車公司皆為獨資設立;再加上緊急醫療救護法修訂,在規範救護車業者的救護車裝備、人事管理及不定期查核機制更趨嚴謹,使業者無法再鑽法律漏洞,如以往常採單人出勤,降低營運成本的作法,現已無所遁形。以上的因素都可能造成業者退出市場。

臺北縣合法設置救護車公司目前有九九九及順新2家公司,另經核准跨區營業的外縣市業者有台北市和興及仁光救護車公司,共計4家業者。衛生局呼籲民眾選擇合法的救護車,除可先從車體外觀辨識,另擋風玻璃上應張貼衛生局核發之「救護車檢查合格貼紙」及車內張貼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之收費標準,另應要求有2名以上合格的救護人員隨車,並依規定配戴合格證照。衛生局也提醒民眾搭乘民間救護車,不忘索取收據憑證。再此也呼籲民眾共同監督救護車,若發現不當使用警鳴器或疑似不符規定之救護車,民眾可記下該車之車牌號碼及救護車字號,並註明發現時間、地點……等,向衛生局檢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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